导读由于房价的上涨,很多人是租赁房屋来保持日常生活的,而在租赁期间,房东虽有权利卖房,但是租赁依旧是存在,承租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。那么房东卖房租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,以及什么情况租客优先购买权无效,各

由于房价的上涨,很多人是租赁房屋来保持日常生活的,而在租赁期间,房东虽有权利卖房,但是租赁依旧是存在,承租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。那么房东卖房租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,以及什么情况租客优先购买权无效,各位是否了解呢?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
一、房东卖房租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

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,房东就将房子卖了,那么承租者依旧有权使用该出租屋,若是强行解除合同,承租者有权要求房屋所有者赔偿经济损失,包括“装修损失”及“货物过期损失”,并且承租者还可以要求赔偿一些可预见的利益损失,比如存在依据的营业性质的利润。

二、什么情况租客优先购买权无效

出租人若是想要将房屋进行拍卖的话,那么需要在拍卖的前5天,通知承租者,若是承租者未参与拍卖的话,则失去优先购买权。除此之外,以下的几种情况,承租者的优先购买权不被法律所支持:

1、如果房屋在出售时,购买房屋的是属于房屋的共有人,那么承租者是不想有优先购买权的。

2、出租人不是将房屋出卖给外人,而是卖给自己的近亲,如父母、配偶、兄弟姐妹、孙子女等等,承租者的优先购买权都是不存在的。

3、出租人虽然是进行拍卖,拍卖的对象是对所有人,但是在拍卖举行的前15天,有通知承租者,不过承租者表示不买或者未有明确买或不买的,后期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。

4、如果购买房屋的第三个人是属于善意的,并且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,承租者不具备有优先购买权。

关于房东卖房租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,以及什么情况租客优先购买权无效,就先介绍到这里了,各位是否了解了呢?房东未和承租者沟通,将租赁期间的房子进行出售,那么承租者有权利要求房东赔偿损失。